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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17 來源:平橋區(qū)融媒體中心
根據(jù)新聞出版總署《關于開展新聞記者證核發(fā)情況自查工作并重申有關規(guī)定的緊急通知》(《2009》299號)、《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》、《關于2009年換發(fā)新聞記者證的通知》、《關于期刊申領新聞記者證的有關通知》、《關于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單位申領新聞記者證的通知》要求,我單位信陽市平橋區(qū)融媒體中心已對申領記者證人員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核,現(xiàn)將我單位已領取或擬領取新聞記者證人員名單進行公示,公示期2025年3月17 日——3月23日。 舉報電話為0376-37205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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